李嘉誠李澤鉅私人公司持新城電台51%
【明報專訊】通訊局早前批准新城電台(下稱新城)股權結構變動,新城將由長和主席李嘉誠及其長子李澤鉅共同擁有的私人公司直接持有51%。長和回應稱,李嘉誠與李澤鉅名下私人公司持有的新城股份屬特別股,只有投票權,無資產或股息權,改動對新城的運作、聽眾以及集團權益完全沒有影響。
通訊局昨公布,今年2月18日批准新城股權結構變動申請,變動於5月22日生效。新城現由Metro Investment 1 Limited以及Metro Investment 2 Limited各持有25.5%表決權股份,而原來的股東Hutchison Commercial Broadcasting Limited及其思有限公司則改為各持有24.5%表決權股份。Metro Investment 1及Metro Investment 2由李嘉誠及李澤鉅各佔50%股權,共同擁有。
通訊局表示,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新城)最終股東為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但經集團重組後,新城股東已改為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長和)及長江實業地產有限公司(長地)。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長和及長地非香港註冊公司,而是在英屬開曼群島註冊。
通訊局稱,按批出新城聲音廣播牌照的《電訊條例》,非香港註冊公司屬於不符合通常居港規定,不得超逾持牌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9%。據新城的新股權架構,長和及長地現持新城有表決權股份合共49%,故現時安排符合《電訊條例》。
長和:變動為符合通訊局規定
長和在接受傳媒查詢時指出,改動純粹為符合通訊事務管理局規定,並稱李嘉誠與李澤鉅名下私人公司所持新城電台股份屬特別股,只有投票權而無資產或股息權。現在的改動對新城的運作、新城的聽眾以及集團的權益完全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