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零八憲章》入獄 促中國修憲保人權
【明報專訊】劉曉波2008年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被當局拘留,翌年12月25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有期徒刑11年。《零八憲章》發表於2008年12月10日,即世界人權宣言發表60周年當天,文件提出19項主張,包括民主化、司法獨立、保障自由人權、在民主憲政架構下建立聯邦共和體制等。
人權宣言60周年發表 1.3萬人簽署
受捷克斯洛伐克反體制運動的象徵文件七七憲章(Charter 77)啟發,內地政治學者張祖樺2008年帶頭起草《零八憲章》,並由劉曉波等修改,首批簽署人數總計303。聯署者除劉曉波,還有一些中國著名異見人士與維權人士,包括鮑彤、丁子霖、于浩成、戴晴、浦志強、高瑜等。至今在《零八憲章》上簽名者超過1.3萬人,來自香港的聯署人包括香港作家梁文道。
起草人在宣言開頭解釋發布《零八憲章》的立場:「今年是中國立憲百年,《世界人權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牆』誕生30周年,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0周年。在經歷長期的人權災難和艱難曲折的抗爭歷程之後,覺醒的中國公民日漸清楚地認識到,自由、平等、人權是人類共同的普世價值;民主、共和、憲政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構」。
憲章呼籲修改中國憲法,刪除現行憲法中不符合主權在民原則的條文,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權的保證書和公共權力的許可狀。憲章促請各級立法機構由直選產生,實現軍隊國家化,並保障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並落實司法獨立。
憲章起草後,劉曉波於2008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12月25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2010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