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前朝高官去職
遣散費料數百萬元
【明報專訊】省新民主黨即將在7月18日宣誓就職,自由黨省府時代下的多名副廳長級官員,假如不能留下,新政府可能需要付上數百萬元計的離職遣散費。
《溫哥華太陽報》報道,新民主黨過渡小組發言人詹嘉路(Carole James)表示,新政府希望在宣誓前,決定可以讓多少前朝官員留下。
候任省長賀謹(John Horgan)日前委任了信用合作社Central 1行政總裁賴特(Don Wright)為省長辦公室副廳長和公務員首長,而原為溫哥華市議員的麥傑士(Geoff Meggs)則出任幕僚長。他們兩人都有參與挑選公務員人選。
據悉,詹嘉路及賴特正接見現任政府的副廳長級官員,讓他們說說自己如何可以為新政府作出貢獻。麥傑士則負責為省長辦公室挑選職員。
不獲留下來服務的官員,政府將需要為他們支付離職金,估計會在數百萬元之數。
2001年自由黨辭退170人
在2001年,當自由黨從新民主黨接下政權後辭退前朝官員,共繳付了約900萬元離職金。當時,自由黨在當選後三個月內,辭退了170名非工會職員,他們包括政治顧問、文書、秘書等,而當時省長辦公室的40名職員全部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