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幅「不包括土地」納入郊園
【明報專訊】政府今年5月委託房協研究開發郊野公園興建住宅的可能,但強調本港郊野公園面積只會有增無減。漁護署昨刊憲把3幅位於芬箕托、西流江及南山的郊野公園邊陲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長春社指該3個地點人[罕至,面積合共12.4公頃,認為政府應盡快把其他屢遭破壞的「不包括土地」如白腊、土瓜坪及鎖羅盆等納入郊野公園,會更有效保護這些土地。
環團促盡快納多幅遭破壞「不包括土地」
漁護署昨根據《郊野公園條例》刊憲,把位於芬箕托(4.6公頃)及西流江(約1.9公頃)的「不包括土地」納入船灣郊野公園,以及把南山(約5.9公頃)附近的不包括土地納入南大嶼郊野公園。資料顯示,該3幅土地範圍沒有私人土地。
共12.4公頃 無私人業權
芬箕托位於烏蛟騰以北,主要被樹林覆蓋,環境天然,包含烏蛟騰郊遊徑部分路段;西流江位處海岸岬角,內有一條小漁村,與四周環境融為一體,連繫毗鄰的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南山主要由樹林、農田及幾間村屋組成,整體景觀天然,附近有兩條遠足徑。漁護署表示,該3幅不包括土地均具鄉郊及自然恬靜的氣息,並與四周的郊野公園甚為協調。
涵蓋船灣及南大嶼郊野公園的新地圖於昨刊憲後,將於7月12日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新指定令的生效日期預計為今年12月1日。
漁護署至今為大浪西灣、金山及圓墩納入郊野公園,而昨公布的3個地點屬第二批。該署曾研究把更多地點納入郊野公園,包括海下、白腊、鎖羅盆、田夫仔、北潭凹及土瓜坪,惟認為不適合,遭環保人士司法覆核,今年4月高院裁定政府敗訴,發還局方重新考慮,至今未有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