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撐警大聯盟召集人、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早前向兩間網媒公司追討約15.8萬元欠薪及代支雜費,包括為飯局墊支的逾萬元費用。被告公司董事張俊勇庭外指李偲嫣是股東而非員工,更指李出席私人飯敘不應該向公司報銷。 案件料9月開審 被告公司分別為網購無限有限公司及媒體無限有限公司,其中媒體無限運營網台HKBC.TV。申索人李偲嫣要求被告賠償前年12月的半個月欠薪、兩個月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和墊支雜費,案件將於8月22日再次提訊確認雙方文件齊全,預計9月4日開審,審期5日。 張俊勇為被告兩公司的董事,亦是江西省政協、中華總商會會董及城大校董,他昨日代表網購無限上庭;至於媒體無限代表人為蘇先生,根據資料,他是HKBC.TV台長及節目監製,曾在亞視及now TV主持足球評述節目的蘇子傑。 審裁官覃有方在提訊時先質問張,為何在限期後仍呈上新文件,張表示是就李的回應作補充,覃官斥張不守規矩,在民事訴訟中李作為申索人,應該有最後發言權,張確認不會再呈遞新證據。而李亦在庭上投訴被告不尊重法庭程序,質疑被告有心拖延,但隨即被覃官打斷。 張俊勇﹕李是股東 案件爭議點在於李是否涉案兩間公司的僱員,張在庭外稱李並非其公司員工,而是持有35%股份的股東。 至於李聲稱曾在兩次飯局中支付過萬元,但公司一直沒有報銷,張在庭外反問記者,若有公司員工和朋友出外聚敘,應否向公司報銷,張斥其無中生有,稱自己是為了公道才繼續打官司。 【案件編號:LBTC2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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