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揭發政府對慈善機構監管不足、有慈善機構獲廉價批地後營運酒店等,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再就此聆訊。審計報告發現民政局轄下的華人廟宇委員會,委託8間機構管理註冊的華人廟宇,但有一半在管理和行政上被指「不理想」。有議員指本港有250間位於私人土地的廟宇不受規管;逾300間註冊廟宇自行管理帳目,質疑政府長遠會否監管有關廟宇。 2廟宇管理問題拖10年 據審計報告,本港約有600間華人廟宇,其中約350間向華人廟宇委員會註冊,已註冊的廟宇中有25間由廟委會管理,20間分別委託8間機構管理,委託協議為期3年,302間廟宇自行管理捐款或所得收入,另有250間無向廟委會註冊;而8間委託機構,有至少4間因未有或延遲提交所管理廟宇的行政報告而被批「不理想」,其中2間的協議更過期逾10年,但廟委會或委託機構沒有和廟宇更新協議,相關廟宇的捐款和收入均自行保留,沒有交給監管機構或廟委會。 逾300註冊廟宇自行管帳 議員促監管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在會上質疑,有250間廟宇沒有註冊、302間廟宇自行管理帳目,政府會否要求有關廟宇接受監管。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稱,無登記的廟宇因在私人土地上,故不受規管,如廟宇自願被監管當局「會考慮」;又指接受審計署的批評,同意有2間廟宇的管理問題拖至10年仍未解決是不理想,會繼續檢討。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稱,童軍總會新大樓的酒店自2014年起每年收入逾2億港元,但民政局每年仍給予2000多萬港元資助,認為資助過多及欠規管。劉江華指減少資助的措施「幅度同速度上都不足夠」,而自1998年起,當局與專責管理童軍帳目的小組無召開會議,情G也不理想,故將會與童軍總會開會。對於有慈善機構涉違契經營宿舍,社署署長葉文娟指有關機構以往無就其宿舍提交獨立帳目,現已要求提交,對方亦已答允;因他們將盈餘撥至其他非牟利服務,故社署不會扣減其資助。 梁繼昌指有商業團體藉《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設立「音樂教育基金」,稱促進全民音樂教育,惟其收費昂貴,機構亦會收取管理費,擔心機構利用條例達至免稅,建議稅務局更新及留意該些基金及團體,以免對方藉機做生意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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