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三晚上,東區區議員黎志強在網上公開紙皮婆婆事件,指收到朱婆婆的求助,提到11日(上周日)在中環拾得幾個紙皮箱,在郵局附近摺紙皮時,有菲傭向她索取,她同意把紙皮給對方,對方給了她1元。當她收下1元,6名食環署職員隨即現身,控告她阻礙公眾地方及無牌販賣。 付30元擔保費 餘4元乘車 昨日有傳媒報道,朱婆婆日前再向區議員黎志強求助,重提事件,朱婆婆表示當時求情不果,被職員包圍,被沒收紙皮與手推車,並先後被帶到食環署辦事處及警局。她說,警員向她收取30元擔保費,身上只有34元的她付擔保費後,僅餘4元乘車回家。 有前線警員表示,若食環署檢控對方阻街,即有可能採取拘捕行動,帶到警署辦手續及法庭文件,但負責案件的主管可視乎被捕人身上的現金選擇收取擔保金,若對方承諾會出庭,而逃走風險不大下,會允許自簽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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