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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董事長妻子張杏如到案,移送北檢複訊。(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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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豐金控違法放貸 轉投上海蓋樓

【明報專訊】永豐金控爆發違法放貸案!檢調懷疑,永豐金控負責人何壽川等金控高層,涉嫌自2009年10月起,勾結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為掩飾利害關係人授信,透過永豐金海外孫公司Grand Capital違法放貸給李的境外紙上公司J&R50億多元,助李將資金轉投資上海蓋大樓,涉嫌違反《證交法》背信罪。

台北地檢署16日指揮檢事官、北機站調查官上百人,兵分13路搜索永豐金、何壽川等人住處;約談何壽川等23人,何妻張杏如深夜移送複訊,其他人將陸續移送。

透過海外孫公司放貸

檢調調查,李俊傑與何壽川夫婦交情匪淺,李還是何妻張杏如設立的華山文創實業公司董事。李2006年10月投資興建上海頂級商辦大樓「1788國際中心」,曾向張杏如借貸525萬美元,張透過海外公司Dynabasic借錢給李,李轉讓500萬股Star City股票給Dynabasic做擔保,張一度擔任Star City董事。

李另利用他在2002年間以20萬美金,在薩摩亞註冊的「J&R Trading Co公司」向永豐金貸款。何壽川明知李與其夫婦關係匪淺,卻自2009年10月起以永豐金旗下永豐金租賃在香港的「Grand Capital」租貸公司,違法放貸J&R公司新台幣50餘億。

檢調發現,永豐金明知J&R並無實際營運,向GC公司貸款,不僅未提供財報、資金使用者另有他人、且未提供足額擔保情況下,永豐金還逐年增貸,2014年9月貸款金額高達新台幣75億餘元,但超過七成、約55億餘元是無擔保授信。

依規定,金控對單一集團授信超過30億,須送董事會審議,但三寶集團借款金額已超過永豐金內部信用風險限額,卻未送董事會討論。

另永豐餘關係企業元太科技、海外投資公司「永豐餘全球」(YFY Global Investment)持有三寶集團旗下Giant Crystal(巨晶公司)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屬利害關係人,但永豐金租賃仍予放貸;當時永豐金租賃董事長一人身兼永豐金總經理、GC公司董事等職,球員兼裁判,貸款過程疑點重重。

J&R將資金轉投資上海

檢調發現,J&R取得貸款後,將資金轉給李俊傑另家紙上公司Giant Crystal(巨晶),再轉投資到上海世紀靜安房地產開發公司,作為投資興建1788大樓用途。

金管會專案金檢後認涉及不法,除重罰永豐金1000萬,並將全案函送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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