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發生時,人總是想盡快逃離火場。但專家指出,有時留在原地可能更為安全。加拿大安全議會(Canada Safety Council)的發言人斯密夫(Lewis Smith)指出,火警發生時,第一個問題往往是逃生還是留在居所之內?假若大廈之內的灑水系統運作如常,而火警不是發生在附近,則留在居所之內,可能更為安全。 假若大火大煙就在門外,擋住逃生通道,則留在室內可能更為安全。假若留在室內,可用濕毛巾或膠布堵塞門底,阻止煙霧滲入室內。然後躲入居所內一間有實木門、窗口與電話的房間。 他又提示,假若當局不知道火警發生,則可以報警。假若大廈之內的火警警報器沒有拉響,在安全情況之下,應該拉響警報器。 假若真的要逃生,則要第一時間進入樓梯間。現代升降機的設計是在火警警報拉響之後,會自動降至最低層,不讓大廈內人員使用。假若有需要,救急人員可以使用這些升降機。 在倫敦大廈的沖天大火災後,多倫多消防總長佩格(Matthew Pegg)指出,自1970年代中期以後落成的高層大廈,使用的建築材料是不能易燃的。此外,建築亦是單位劃分化概念。 有人誤以為﹐大廈起火﹐應逃至更高樓層以至天台等待救援﹐但原來基於設備所限﹐凡在7樓或以上的樓層﹐多倫多市消防員都無法使用雲梯﹐經窗口或露台拯救被困火場的市民。 鑑於消防局沒有直升機和顧及安全問題﹐消防員亦不會使用直升機在大廈天台救人﹔故此﹐萬一遇上大廈失火﹐市民無法往下逃走時﹐應留在自己的單位內﹐不應逃至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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