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金融公司董事的女秘書稱上班5天後,與男上司及同事下班後到酒吧消遣,她喝至酩酊大醉,其後驚覺與男上司在四季酒店房間共處一室,並遭男上司強吻、撐開她雙腿並吻其私處,男上司被控企圖強姦罪昨受審。辯方指案發時事主曾失去意識,質疑她只憑零碎記憶加上想像作供,惟事主否認。 事主:用好多時間忘記件事 被告鄺志榮(30歲)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事主X供稱,案發前年5月16日,她在酒店房內醒來,被告壓茖鋮倩擗峸凜茼o的手,並脫去其內褲,她嘗試反抗但不果。被告將頭放在她雙腿之間,其後將陽具放在距離X下體約4厘米位置,他試圖插入但不果。 辯方指出,X只是在主控官提起後才首次提及遭被告脫去內褲,並指被告從無做過此事。X否認,哭訴自己「用鬫n多時間去忘記呢件事」,直至上庭前才不斷回想。 被質疑向友求救不報警 辯方又指出,X當日曾向友人傳信息求救,認為她可走到浴室報警,X稱當時「唔知發生咩事,報警的話我唔知應該講乜」。辯方又質疑X為何不向酒店房外的職員求助,X稱當時沒想過要找人幫忙,加上不認識對方,故未有向職員求助。 辯方質疑當時X曾失去意識,她只憑零碎記憶加上想像供出案發經過,又指她只是因看見向友人發送的求救信息,又發現並非穿著自己的衣物,才懷疑自己是否被人強姦;X不同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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