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青年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結識27歲女網友,相約到賓館後,青年涉亮出生果刀威脅女網友交出信用卡及手機,他昨在區院否認企圖搶劫罪受審。女事主供稱在賓館內與被告各自玩手機逾3小時,其後被劫,但辯方斥她砌詞狡辯,因向被告借錢不遂而誣告被告。 約至賓館 稱各自玩手機3個鐘 女事主蔡穎鍶在庭上表示,2016年7月透過手機交友應用程式Skout認識被告鍾天賜(21歲),二人其後相約於深水鶢ㄜ情A被告邀約蔡到他暫住的賓館房間聊天。蔡稱當時房內尚有另一名男子,被告稱他為「契哥」並蚑略ㄔ帣z會他。 蔡續稱,房中3人各自玩手機,其後當「契哥」離開後,被告突然表示「契哥」為其債主,要求蔡交出信用卡及手機讓他還債,蔡拒絕,被告遂亮出一把20厘米長的生果刀威嚇蔡,蔡其後伺機逃去。 稱被告常傳性信息 赴約盼對方心息 辯方質疑,蔡逾3小時逗留在房間內但只玩手機的說法並不合理,又質疑蔡明知被告會邀約她發生性行為,仍然赴約。蔡解釋因被告經常傳有性暗示的信息予她,她希望與被告見面後可以令對方心息,又表示當她見房中有另一人時更覺安全,法官此時稱「可能兩個一齊對付你喎」,蔡表示「個人觀念謠窺ex(性)係一對一」,強調她當時不覺危險。 辯方稱事主借錢不遂誣衊 辯方續問蔡,為何見被告亮刀仍向他走前一步,蔡表示相信被告只是求財不會傷人,又稱希望向前一步後可令被告移後,從而乘機逃去。蔡又稱當時與男友有爭執,心情不佳,「有一下覺得不如捅死我算啦」。辯方稱蔡砌詞狡辯,實情是蔡向被告借錢不遂後誣衊被告。法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1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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