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售貨員前年疑因向前女友求復合不果,潛入女方寓所並藏身衣櫃,待女方回家突然撲出,他涉嫌兩度強姦前女友。6男1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6小時後,以5比2和6比1裁定售貨員一項強姦罪,及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罪名成立。 另一強姦非禮罪不成 被告陳俊文(29歲)聞裁決時表現平靜,而包括其胞兄在內的親友則表現失落,更一度輕輕搖頭。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判刑,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其間被告繼續還押。至於被告被控的另一項強姦罪,以及涉強迫事主口交的非禮罪,陪審團則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早前自辯時稱,自前年8月起與事主關係轉差,其後更發現她另結新歡,但被告對此並不介意,更與事主一直保持親密關係,亦不時會到女方寓所留宿。前年10月15日案發當日,被告帶同價值7000多元的戒指到事主家中,打算藏在「毛公仔」中,待事主回家後向她求婚,希望她能回心轉意。 當晚事主回家後,被告從藏身的衣櫃走出來,希望與事主復合。其後兩人互相親吻,並自然地發生性行為,事主並無反抗,更主動餵被告服食多粒壯陽藥。惟其後兩人談及感情問題時,事主突然用手大力捉其下體,他感到痛才會掌摑對方,「(摑到)佢粒暗瘡爆左,流晒血」。 惟事主作供時則稱,當日被告由衣櫃撲出後,她感到「走唔甩」才會與對方性交,又指餵被告吃壯陽藥是要消耗其體力。至於被告所指藏有戒指的「毛公仔」,事主稱不知道有戒指的存在,更指「個公仔已經扔驉v。 【案件編號:HCCC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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