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曾在中國經營成人用品店的中國公民,兩年多前因店員向公安售賣禁藥而惹來牢獄之災,他出獄後於2015年底以旅遊簽證入境加拿大,並在2016年申請難民庇護,但遭移民當局拒絕。移民官員指申請人的證詞及證據皆不可信,甚至他所提交的所謂中國「逮捕通知書」(Arrest Notice)證據都是造假的。
該名中國公民的名字叫張賓(Bing Zhang,譯音),他不服申請被拒,向「難民上訴部門」(RAD)上訴,亦遭拒絕,張賓仍未死心,再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終於排期至本月8日開庭審理,法官曼森(Michael D. Manson)在本月11日駁回其申請。
法庭文件顯示,張賓是中國公民,曾在中國經營兩間成人商店多年,在2014年8月15日,兩名店員因在工作時對公安售賣禁藥而被逮捕,商店也因此關門。
店員賣禁藥 店東被判監5月
法庭文件說,張賓在同年10月也被逮捕,遭拘留及問話。張賓自稱在拘留期間曾遭到毒打。他的母親暗中賄賂公安,才換得張賓獲釋。但張賓最後仍需入獄5個月。
根據文件所載,張賓出獄後向政府官員投訴有關公安勒索母親金錢的一事,公安告訴他不要再投訴,且威脅若他不聽從,還會被逮捕且入獄更長時間。而到了2015年的10月,公安被指開始經常到張賓的住所。
張賓聲稱因此決定離開中國,並於2015年12月以自己的姓名申請取得真實的中國護照,並且申請旅遊簽證到加拿大。張賓在去年3月11日入境,並在3月24日以在中國遭到公安勒索等政治壓迫為由申請為難民,但在去年6月遭到移民部拒絕。
文件指出,「難民保護部門」(RPD)認為張賓無法提供可信的證據,也無法使移民官相信他是在中國被公安通緝的人物。
倘遭通緝 如何申獲中國護照
張賓於是向「難民上訴部門」提出上訴,該部門的移民官重新審查後作出結論,包括張賓說自己因擔心被捕而在北京四處躲藏的說法並不可信;至於張賓指公安貪腐一事,亦無確據;張賓並不是像他自己所說的被中國政府通緝;而且如果張賓是遭中國當局通緝的人,則他沒可能申請得具有生物特徵(biometric)的中國護照,並還可以離開中國。
「難民上訴部門」的移民官員亦留意到,張賓說他曾向中國當局舉報公安的貪腐行為,但卻沒有提供任何文件,也無法提供任何文件顯示中國當局正「查尋」他的下落。
移民官發覺「逮捕通知書」可疑
另外,移民官員亦指出,在檢視張賓提交的中國當局對他發出的「逮捕通知書」(Arrest Notice),並比對中國政府的文件標準格式時,發現張賓的「逮捕通知書」並未指明是對誰發出,且用字與標準格式有多處不符,移民官員因此認為該通知是假的,以致也無法相信張賓所說,中國當局欲捉拿他。
法官指移民官沒違公平原則
張賓在上訴無功後,再入稟聯邦法院,提請司法覆核,指「難民上訴部門」官員種種不相信他的理由缺乏文件支持,官員認為他應無法申請得中國護照的認知亦與事實有出入,要求法官給予重審機會。
但法官認為「難民上訴部門」在審查有關證據及證供時,並無犯錯,亦沒違反程序公平原則,因此駁回張賓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