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法院早前審理同性婚姻釋憲案,法官裁定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屬於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有學者指出,無論兩年內能否完成修例程序,根據法官判辭,同性伴侶最遲兩年後已可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成為合法伴侶,若屆時部分法律條文未及修改,相信會掀起個別法律糾紛。
台對修例方向仍有爭議
專門研究此問題的台灣律師呂秋遠表示,現時台灣社會仍對修例方向有爭議,有人認為修改現有民法已可,有人則主張應另立專法處理,但有同志團體認為另立專法令同性戀者「異於常人」,反對此做法。不過,呂對兩年內可完成修改相關法律程序感樂觀,因為不論爭拗如何、最後立法院能否成功修法或另立專案,根據判辭,若政府在兩年內仍未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戀者亦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現行與合法夫妻有關的法律亦適用於同性伴侶。
學者:相關民法修改多
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主任趙文宗稱,與台灣學者交流後,認為台灣憲法十分前衛,是次法院判決令相關民法的修改工作多,如果在兩年內未能完成修法,部分法律條文或會引起爭議,個別個案或需提上法庭處理,例如法律定義是一男一女才構成通姦罪,一旦有同性婚姻,就需要修改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