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行李同類物品太多或被扣
【明報專訊】中國海關總署發布的《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身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將從6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
《公告》明確規定5類入境行李不予放行,執行針對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監管,若數量不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海關將暫不予放行,並對物品進行暫存,換言之「人肉」代購將受限制。
據了解,所謂的「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旅客旅行目的,以及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以皮鞋為例,個人帶一兩雙皮鞋進境不受影響,但若攜帶五、六雙,甚至多雙同一款式的皮鞋入境,就可能被認為定為商業用途,不予放行。
而今次規定不予放行的5類行李,包括旅客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的;進出境的物品屬於許可證件管理的範圍,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的;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按規定應當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其尚未辦理的;對進出境物品的屬性、內容存疑,需要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鑑定、驗核的;按規定暫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該些被暫扣的物品,旅客須自暫存之日起3個月內辦結海關手續。逾期不辦的,由海關依法處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