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中電騙 涉款逾170萬元
【明報專訊】繼日前揭發3宗共涉3150萬元電騙案,警方再公布3宗同類案件,分別涉及商人、售貨員及廚師,合共損失逾170萬元;3案同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處理,暫未有人被捕。
冒入境公安速遞 暫無人被捕
涉及金額最大一宗電騙案事主姓呂,54歲,報稱商人,家住大嶼山。消息稱,本月9日,呂接獲自稱入境處人員電話,指他涉及內地金融罪案,並把電話轉至自稱上海公安,呂被要求提供銀行戶口資料協助調查;當時呂因有所「警惕」,不肯透露銀行戶口密碼,對方為證明「公安身分」,相約呂到深圳見面,呂按指示往深圳,與一名「女公安」接洽後信以為真,向對方提供銀行戶口密碼協助調查。至昨晨10時許,呂發現銀行戶口內136萬元人民幣(約153萬港元)被轉走,始知受騙報警。
另一宗電騙案女事主姓吳,26歲,在紅磡區任職售貨員。消息稱,上月16日,吳女在紅磡上班期間接獲自稱速遞公司電話,指一個以她名義託運的包裹內發現違禁品,把電話轉駁至自稱福州公安人員接聽,吳女按指示共匯款約16萬港元至內地兩個銀行戶口作調查保證金;至上周四(11日)晚約10時,吳女思疑受騙,在紅磡船澳街報警。
一名任職廚師的20歲姓嚴青年前日早上接獲自稱內地公安男子電話,指他個人資料疑被人盜用,涉及內地刑事罪行,他按指示匯款1.2萬港元至指定內地銀行戶口作調查保證金,其後對方來電再要求匯款2.5萬元,嚴思疑受騙,前晚約7時到北角警署報案。
警方曾多次呼籲,香港入境處亦發出聲明表明不會以預錄語音形式致電市民,內地執法人員也不會透過電話及網上要求市民交出個人帳戶的網上理財、提款機密碼或交出款項,並提醒應該主動查證及再三向相關機構核實來電者的身分,切勿把金錢存入陌生帳戶或透露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