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Blair小學收生須兄姊在讀
受限每班人數 6臨時課室已滿
【明報專訊】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11月裁定本省公校教師有權在合約談判中,討論班級人數同班級組成的條款,同時省府亦要將每班的學生人數及組合恢復到2002年水平。雖然省府已多撥資源增聘教師,但由於協議始終規定了每班人數,大溫地區的部分學校仍需修改收生安排。列治文有小學通知家長,新學年收取的學生,要有兄或姊在同一學校就讀才取錄。
列治文學校局日前向Blair小學家長發出家長信,交代2017年9月新學年錄取的學生,都是有兄長或姊姊就讀該校並在新學年繼續就讀。列治文學校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全校區目前只有Blair小學需要實行此安排。
信件由Blair小學校長路德維希(Catherine Ludwig)署名,她在信中指出,有關決定是基於加拿大最高法院及政府與卑詩教師聯會(BCTF)的協議,因為協議規定各年級的每班人數必須縮減,並從今年9月開始生效。
校方指由於Blair小學一直面對入學人數增長及校舍緊張的情況,更已設置六個臨時課室來應付需要,而學校局亦已盡力擴展學校的可用空間,但學校已無法再增加臨時課室容納更多學生。
校方表示,未獲分派到Blair小學的學生,已被分配到McKay小學或Thompson小學。
列治文學校局傳訊及市場部經理張大衛(David Sadler)向本報確認,目前全個校區只有Blair小學需要實行上述安排。他解釋,該校實在沒有空間接收超額學生,因此才要將部分學生分流往另外兩間小學。
他強調,因為上述原因而被分派到另外兩校的學生,如欲申請列治文的其他公立學校,即使並非在所屬的校網(catchment),亦將會享有優先權。
負責Blair、McKay及Thompson小學聯繫的列治文學校局學務委員黃秀玲說,受班級大小的規定所限,學校必須作出上述的安排。
她解釋,給予有兄長或姊姊的學生優先權,是考慮到家長接送的問題。她說:「如果兩名小孩在不同的學校就讀,接送會很困難,甚至是不可行。」她希望家長能理解學校的安排。
她強調,三間學校的位置都很近,是步行可達的距離,希望家長不要過分擔心。
有華裔家長對此表達關注。甄太的女兒尚未到入學年齡,但仍對此感到擔憂。她說:「女兒是獨生女,沒有哥哥姐姐,那麼就只能分配到本來收生不足的學校。她認為,學校距離這麼近,卻有明顯的收生差異,或多或少反映家長對某些學校的信心」。
不過,亦有家長認為,小班教學對學生始終有一定好處,即使要被安排到並非心目中首選的學校也不會太失望。
本那比學務委員賈美玲則向本報表示,本那比校區內的學校,暫時沒有同類的收生限制或特別措施。她說,新學年的收生工作進展大致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