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16歲少女姚靜(化名),去年5月在其就讀的高中課室內,遭因愛成恨的17歲王姓男同學強姦後勒死,王男翌日主動投案,惟否認曾強姦姚靜。北京法院上周三就案件開審,王男在庭上辯稱,姚靜當晚主動引誘他發生性關係,但事後卻突然反悔,他擔心被誤當強姦犯,才一時緊張將對方勒死。惟姚母反駁指,姚靜向來乖巧,未曾談過戀愛,更曾向她(姚母)表示自己對王男的厭惡,根本不可能主動誘惑王男,盼法庭作出嚴懲。法官稱案件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以強姦罪及故意殺人罪追究王男刑責,惟王男犯案時未成年,故應從輕處理,案件將擇日宣判。 姚靜母親表示,事發當晚,她曾與女兒用微信聊天,惟未幾後女兒就沒有再回覆她的訊息,且電話亦已關機,她以為女兒已經入睡,便沒有在意。但在凌晨零時份,她突然收到學校老師的電話,稱女兒和王男離開宿舍後一直未歸。由於一直未能聯絡女兒,住在山東的她即時駕車趕往北京,但還未到學校,她已接到女兒被人殺死的消息。 連夜趕來的姚母,翌日在北京公安局的停屍間內看到女兒的遺體,而當時其遺體上更渾身是傷,「我沒有辦法接受,太殘忍了,她全身都是傷,這一定是被人暴力性侵才會產生的傷痕。」另警方當時亦指出,姚靜的處女膜有撕裂傷、頭部有傷口、右臉腫脹帶瘀、鼻子大量出血、頸上有勒痕,及全身皆是瘀青,懷疑王男並非單純地勒死姚靜,有可能曾施以暴力,甚至用鈍器毆打對方,否則不可能造成這麼多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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