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侄女稱不滿叔叔在家中吸煙,疑被叔叔踢至胸骨骨折,叔叔昨就襲擊罪受審,但負責治理侄女的急症室醫生拒收證人傳票並缺席審訊,裁判官表示,任何人不能因工作而不尊重法庭指令,下令拘捕該醫生,並提醒負責派票的警員,若證人拒簽收傳票,「可以掟畀佢」。 叔踢傷侄女 罰款1000 報稱無業的被告陳武榮(62歲)昨原要受審,後來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罰款1000元。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與母親及兒子居於寶林h一單位,其任職秘書的侄女陳詩敏(45歲)早前與丈夫爭執,被告答應讓侄女暫住其家中。事發今年3月19日傍晚,侄女對被告在家中吸煙感到憤怒,兩人爭執,被告用腳踢侄女的胸口,對方受傷後報警,被告被拘捕。 陳詩敏被送往將軍澳醫院留醫,發現胸骨骨折、胸壁挫傷,上背被擦損。負責治療陳的急症室醫生李志坤本應昨日出庭,但他缺席審訊。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傳召向李發傳票的警員作供,他憶述李李坤表示需要4至8星期準備醫療報告,拒絕簽收傳票,警員聞言收起該傳票,練官即表示,傳票並不一定要對方簽收:「你可以掟(傳票)畀佢都得。」 不接受工作為由不尊重法庭指令 練官又稱:「拒收傳票等於把頭埋在沙堆堙C」他認為法庭判案和醫生工作同樣重要,因為法庭工作牽涉公民自由,不接受證人因工作至上而不尊重法庭指令,決定向李發出拘捕令。 事主未出現 官令拘捕 另外,侄女陳詩敏昨日同樣未於指定時間出庭,被法庭下令拘捕。其後陳詩敏趕到法庭解釋,指因為公司突然委派工作,故要求延後出庭。裁判官提醒她,其行為或已構成藐視法庭,但今次不作追究。 【案件編號:KTCC6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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