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金山軟件(3888)首席財務官(CFO)涉嫌向珠寶行職員提供3萬元賄款,以取回他以78.8萬元購買鑽戒的退款,昨被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表證成立。辯方稱該3萬元僅是用作賠償珠寶行信用卡交易的手續費,惟職員認為若非行賄,被告毋須約他到茶餐廳交涉。 稱妻不喜歡故退款 付信用卡手續費3萬 庭上播放被告吳育強(52歲)與廉署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稱在購買鑽戒當晚得悉,店員在銷售時涉嫌欺騙他,令他誤以為該鑽戒的熒光反應不會影響價格,從而以較高價錢購買了該鑽戒。他又承認其妻不喜歡這份禮物,因此要求珠寶行退款,並向職員提出願意支付珠寶行損失的信用卡手續費約3萬元。惟他於錄影會面中承認,當警員到珠寶行調查時他沒有提及手續費一事,僅稱「件貨退鬻盚褔@畀3萬蚊」。 被告於會面中又稱「我做咩要提供利益畀佢,佢係sales(售貨員),我M家同佢老闆deal with(交涉)」,強調該3萬元是交予公司而非職員本人,認為職員誣陷他,要求調查人員跟進。涉案職員溫卓霖早前作供時不同意有關說法,並指出被告故意在茶餐廳而非珠寶店內向他提出支付3萬元一事。 被告其後自辯,透露他是4間上市公司的非執行董事,與太太及子女長居於北京,在內地生活了20多年,案發當日回港度假並想哄做完手術的妻子開心所以選購鑽戒。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30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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