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獲選「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的港隊羽毛球代表,去年順路經過火炭站,替另一羽毛球小將交收原在網上放售的翻版名牌手袋,遭海關放蛇「斷正」。兩人昨承認「出售應用偽冒商標的貨品」罪,裁判官接納兩人為表現出色及前途無量的運動員,但強調法庭必須打擊有關罪行,防止香港淪為假貨之都。 官:兩人體壇表現出色 裁判官昨接納多次為香港出賽、屢獲佳績的港隊羽毛球代表陳祉嘉(27歲)過去10年在體壇有表現出色,亦相信羽毛球小將曾穎昭(22歲)是一名前途無量的運動員,故將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報告。 首被告稱順路助友交收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兩人已深感後悔,陳祉嘉當日是剛巧經過火炭站,出售假貨只為幫朋友。陳於2007年起代表香港羽毛隊出賽,不論女單或女雙比賽,世界排名都在30名內。曾穎昭於13歲加入羽毛球學校,2011年成為全職運動員。 案情指出,海關網上巡邏時發現一個網站中,有人以550元出售一個Celine手袋。去年11月16日下午,放蛇關員相約賣家到火炭交收,陳出現並將手袋交予關員,關員付錢後表露身分,將陳拘捕。陳警誡下承認知道手袋是假貨,並說是受次被告曾穎昭所託到現場交收。 次被告:朋友送不想浪費 海關其後拘捕曾穎昭,她警誡下指手袋是朋友給她的,友人當時有表示該手袋是「高仿貨」,但她不會用該手袋,又不想浪費,才放在網上出售,而她亦不清楚該手袋的價值。 【案件編號:STCC1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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