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有傳媒報道,前特首董建華牽頭成立的智庫組織團結香港基金,其總幹事鄭李錦芬帶團參觀機場期間,未帶身分證仍獲放行進入禁區。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認為事件未有造成保安漏洞,機管局做法亦非不合理。團結香港基金昨回覆本報查詢時稱,對公署報告沒有任何回應。
率團結香港基金參觀
申訴專員去年9月23日向機管局展開主動調查,探究機管局就參觀活動簽發各種禁區通行證的機制有否紕漏。公署昨公布的調查報告未有提及涉事團體及人士,只稱智庫組織「團體X」到機場參觀時,其率團者沒有攜帶身分證,以致未能領取「特別訪客通行證」,為確保活動可繼續進行,機管局向該率團者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
獲發「管制人員准許證」
報告續指出,「團體X」當日全程由機管局職員引領,行程包括參觀機場行政大樓,以及位於禁區的綜合機場中心,其間該率團者代表「團體X」致辭及向機管局送紀念品,「團體X」離開前向機管局交還所有「特別訪客通行證」及「管制人員准許證」。
報告引述機管局的解釋,指在局方安排的參觀活動中,若有需要,例如局方已為出席人士辦妥「特別訪客通行證」,但有人參觀當日忘記攜帶身分證,機管局可按程序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局方又向公署稱,「團體X」按一貫程序於參觀前兩星期交妥所需資料,由局方為其辦理「特別訪客通行證」,又強調有局方職員曾在工作上接觸過該名率團者,該職員當日亦在場,加上「團體X」是局方預定及有意接待的客人,故對其身分無疑問。
申訴署:多重保安 有需要入禁區
公署認為,參觀人士須經過多重保安檢查,才可進入禁區及高度保安禁區,故參觀者難以未經批准進入高度保安禁區,而引致有保安問題。至於機管局向率團者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的理據,公署認為並非不合理,指該率團者有需要進入禁區,使參觀活動可如期進行,「團體X」亦沒有進入機場控制塔,故局方做法沒有造成保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