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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昨獲准保釋外出後,約7名G4隨即抵達高等法院,其後護送他到法院的羈留室外直接乘坐政府「AM車」離去。(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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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G4護送坐政府車 重獲前特首待遇

【明報專訊】曾蔭權月前被判囚後,一直跟隨他左右的要員保護組成員(G4)隨即離去,當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若前特首暫時毋須使用相關待遇,政府會重新調配資源,但無回應該些待遇是否會在定罪後被褫奪。昨日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批准曾蔭權可保釋外出後,約7名G4隨即抵達法院護送,更安排曾蔭權於法院羈留室外直接乘坐政府車離去,意味着他可再次享用其前特首待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回應稱,由於案件的司法程序仍未完結,不作進一步評論,但重申政府一直按財委會批准為所有前特首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和行政支援、汽車連司機服務、禮遇及相關安排、保安及醫療和牙科護理。

警方發言人則指出,會不時為前特首作出保安評估,以為其提供適當的保安服務,但基於保安理由,不便透露詳情。

對於前特首待遇是否會在定罪後被褫奪,兩個相關部門仍然未有回答。但根據記者早前觀察,當日曾蔭權被陪審團裁定罪成後,仍有多名G4護送他離開法院,直至他被判囚後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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