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私院員工食堂涉無牌招待街客 食環指違法 可罰款判囚
【明報專訊】一間間醫院餐廳被追捧為尋味勝地,原來部分是以員工食堂形式豁免領牌。本報發現,最少5間私家醫院餐廳無領牌下向非員工出售食物,部分更以名廚推介菜式招徠,經營不遜於知名食肆。部分醫院雖張貼告示標明「只供本院人士使用」等字眼,但仍無阻非職員訪客輕鬆光顧。
3私院餐廳已領食物業牌
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本港私家醫院餐廳持各式食物業牌照營運,其中聖德肋撒醫院的星巴克咖啡廳持小食食肆牌;香港浸信會醫院餐廳領有普通食肆牌;仁安醫院除領有普通食肆牌,並就露天座位申請附註。食環署網頁資料顯示,除上述3間私院餐廳持有食肆牌,其餘私家醫院餐廳未見領任何食物業牌照。
養和港安未核身分售食物
本報記者3月底至4月初隨機抽查5間並無持食物業牌照的醫院,包括養和醫院、聖保祿醫院、嘉諾撒醫院、香港港安醫院及聖德肋撒醫院,部分醫院餐廳標明「只供本院人士使用」、「醫院餐廳只供職員及病人使用」等字眼,但告示並無實質作用,記者發現,5間醫院職員都沒有查核食客身分便出售食物。
記者在養和醫院及聖保祿醫院以食客身分購買了咖啡、蛋糕及即食麵等,養和醫院所有餐點均一收費;聖保祿醫院餐廳提供員工優惠,不但寫明從3月1日起員工可獲飲品優惠,更可以優惠價購買早餐。至於聖德肋撒醫院,記者表明沒有職員證後,職員仍告訴記者可隨意點餐。
食環署證實,養和醫院飯堂和咖啡廊、聖保祿醫院、香港港安醫院、聖德肋撒醫院及嘉諾撒醫院的員工餐廳,均屬有關醫院內供受僱醫院職員使用的食堂及食堂廚房,不可向病人及訪客出售食物。按《食物業規例》,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本報詢食環後 部分醫院貼告示
記者向食環署查詢後,4月8日再次到醫院查看,發現有部分醫院已即時改變做法。其中,養和醫院飯堂職員要求內進的記者提供探訪病人的名稱及病H號碼才可安排座位。香港港安醫院在餐廳門外貼上「只限員工」的中英文字句。聖德肋撒醫院亦張貼溫馨提示:「本院職員餐廳只提供服務給本院員工。」
對於飯堂對外出售食物,養和醫院回覆表示,醫院按《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營運,醫院向病人及其相關人士提供餐飲及膳食服務,飯堂及咖啡廊已在門口貼上「本飯堂只供本院人士使用」及「本咖啡廊只供本院人士專用」字眼。惟早於2008年,時任養和醫院副院長鄺國熙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衛生署及食環署過往多次巡查均未表明員工餐廳只可向職員出售食物,當時更提到養和醫院計劃申領食肆牌照。
聖德肋撒擬領牌 聖保祿:會監督
香港港安醫院回覆稱,醫院餐廳由發牌機構衛生署監管,獲豁免食物牌照,供應員工膳食,由食環署職員巡查,近期未有接獲任何有關餐廳售賣食物的投訴,無直接回應有否出售食物予訪客。聖保祿醫院行政部表示,由於餐廳面積小,難以招待訪客,強調附近有很多食肆,但強調會提醒職員加強監督。
聖德肋撒醫院行政部表示,上周食環署巡查後,已提醒即使住院病人、求診病人及家屬也不可在職員餐廳購買食物。醫院希望可為病人提供服務,並提出可作其他措施識別家屬,但食環署表明僅限職員使用。由於牌照所限,醫院已拒絕接待病人及家屬,並因接獲投訴,目前正考慮是否申領牌照。嘉諾撒醫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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