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案是香港第二宗人獸交遭定罪的案件,首宗同類案件發生在2000年2月,48歲已婚男在公廁和母狗性交,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本案案情罕見及聳人聽聞,專家指戀獸癖(Zoophilia)是性變態,可通過接受行為、認知及幻想治療,重過正常性生活。 2000年同案判囚兩月 臨H心理學家葉妙妍指出,戀獸癖與戀物癖、戀童癖及易服癖等癖好一樣,均屬於性變態,定義是對非一般的性對象產生強烈且持續的性興趣,她認為本案被告或有戀獸癖,因為一般人理應不會對人獸交感好奇,更不會對動物產生性興趣及因而射精。 葉妙妍表示,戀獸癖的人可以向精神或心理醫生尋求協助,一般而言可通過行為治療修正其性幻想對象,例如給對方展示一些狗的照片,若他感到興奮,便給他聞一些臭味或給予痛覺刺激,令他從人狗交聯想到一些不好的事;若他對人類感興趣,便給予一些獎勵。葉又認為改變戀獸癖者的認知,讓他明白狗會受傷,又或者用幻想手段轉移其性幻想對象,亦可達到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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