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涉於2014年佔領行動執勤期間毆打途人,事發至今逾2年4個月,他日前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提堂,朱否認控罪,其代表大律師質疑社會已廣泛流傳朱「警棍作手臂延伸」的說法,或會對朱造成不公審訊,會考慮申請終止聆訊或提出司法覆核。
辯方大狀曾任反黑督察
根據控罪,被告朱經緯(57歲)於2014年11月26日於旺角彌敦道第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事主鄭仲琚A致他造成身體傷害。朱獲准以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6月9日審前覆核。朱昨由大律師彭彼德(Peter Pannu)代表,彭彼德曾任警方反黑組高級督察,但因捲入貪污等案被斷斷續續停職7年,其間修讀法律課程並取得大律師資格。
質疑報道及議員言論造成偏見
辯方爭議2015年4月,被告曾在迫不得已下回答一名高級警司的提問,屬未經警誡口供;同年7月,該份口供被《明報》報道並在公眾廣泛流傳。辯方特別指出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曾拍攝短片、以教英文為名揶揄被告供辭中的「extension of my arm」(手臂延伸)一句,又稱被告「幾搞笑」。
辯方認為,律政司、警方及監警會之間互相推託,令案件由事發拖延至今逾2年4個月,即使本案不會有陪審團審訊,但該未經警誡的供辭已對被告造成偏見,辯方更形容已「束手無策」(my hands are tied),質疑《明報》及毛孟靜有可能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要求法庭記錄在案。控方表示將傳召13名證人、呈上1份警誡供辭及4段影片,辯方提及未經警誡的供辭則不會呈堂。
指律政司警方監警互推託案件拖延
辯方在庭外稱,本周一朱經緯被警方拘捕後,朱才錄取第一份警誡口供,並稱控方有機會利用之前「手臂延伸」相關的說法盤問被告,加上案件遲遲未起訴,已為被告帶來政治壓力,會考慮申請終止聆訊或就律政司的檢控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昨有傳媒拍攝朱經緯進入法院後,被警方要求落口供並協助調查。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接獲司法機構職員報案,稱懷疑有人在西九龍法院範圍內拍照,將案件列「雜項事件」調查。
警查有人法院內拍攝朱
司法機構昨發新聞稿表示,一般而言法庭內不准攝影,傳媒可在西九法院的圍牆外拍攝,而法院大樓A、B座地下出入口之間乃行車通道,現時安排不容許任何人在該處拍攝。發言人又稱事件已轉交警方跟進,並表示相關位置乃行車通道、因安全考慮而禁止拍攝,現正就實際情G研究傳媒的意見。
【案件編號:WKCC15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