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載有全港逾300萬名選民資料的兩部手提電腦離奇失竊4日後,選舉事務處昨晚開始發信及電郵通知受影響選民並致歉,惟仍未能交代事件來龍去脈。據悉,選舉處前線人員昨日接獲部門提示,蚋冪小心處理個人資料,勿遺失手提電腦及USB記憶體。立法會下周一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以及選舉處主管即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均要出席,料要回應公眾就此事的關注。
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前日否決就事件進行緊急質詢,26名泛民議員已去信要求解釋,又指市民有必要知悉當局將如何處理事件,以盡快採取措施以保障個人私隱及權益。
去信金融保險機構提防資料盜用
選舉處昨晚10時發新聞稿,稱就事件對選民造成的不便和困擾衷心致歉,並指除發信通知選民及致歉外,已去信各政府部門及金融、保險、電訊及地產代理等機構,呼籲作適當措施,避免不法分子盜用資料作犯罪活動。對於本報連日查詢為何全港選民資料出現在只許1194名選委投票的特首選舉後備場地、案發房間有否人全天候把守,處方至昨晚仍無回應。
有選舉事務處內部人員向本報透露,前線人員昨日收到處方給內部傳閱42頁長的政府資訊科技辦公室《基準資訊科技保安政策》,並附上一張便箋,內容大致提醒職員須小心處理個人資料,不要遺失手提電腦及USB記憶體等,但並無提及手提電腦失竊事件。
發便箋語員工勿失手提電腦
選舉事務處將全港選民私隱資料存放在手提電腦,手法惹外界質疑。本報分別翻查政府資訊科技辦公室的《基準資訊科技保安政策》及《資訊科技保安指引》,發現有詳列局方或部門人員處理或儲存保密資料時,使用手提電腦或USB記憶體等流動裝置及可移除式媒體的指引,當中形容將資料儲存在流動裝置及可移除式媒體是有風險的(risky),因為它們體積細及可能容易遺失或被偷去;另指為避免資料外泄,應減少將政府資料儲存在手提電腦。
綜合兩份指引,政府人員使用上述設備處理保密資料,必須獲授權及使用政府提供的設備,不可將資料存放在私人手提電腦等設備。此外,人員須將資料加密,若棄置或重新使用相關設備時,必須刪除所有保密資料,設備亦應能禁止連續不成功登入。
設置電腦設備的場地方面,指引列明必須設立足夠保安措施,以防電腦設備或資料被盜去,例如應該將設備儲存在上鎖櫃子,不應隨意放在桌上,且政府人員必須長期派員監察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