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一間華裔東主汽車代理商(俗稱車行)工作的印裔男子向卑詩人權審裁處投訴,他稱感到身處華人環境遭受無視和排擠之苦,並將自己最終被解僱歸咎於種族歧視。車行認為投訴不合理,向審裁處申請駁回對方的投訴,但遭否決。不過,審裁處建議雙方透過調解解決紛爭。
提出投訴的印裔員工(下稱投訴人)於2013年5月到2015年1月期間為車行擔任全職會計,他能說英語和葡萄牙語等;而車行的東主及總經理均為華人姓氏,投訴人指車行辦公室內大部分職員為華裔,他們之間亦主要以中文溝通。
投訴人指,在辦公室他被當作「外人」對待,因為他不是華裔。他說,雖然自己是全職員工,但公司拒絕將他列入正式受薪(payroll)員工名單上,而是要他每半個月提交工作時間,以便付工資給他。
投訴人又指,在2014年10月,車行聘請了一名女新人,她是總經理的朋友。投訴人認為此女新人沒有相關的工作經驗,但獲得他同樣的時薪,他經常要糾正對方工作上的問題,而不少所謂歧視亦在新人上任後開始發生。
他所指的歧視包括,他開始被排擠在會議之外,尤其是一次與一個大型汽車公司討論預算的會議,他之前通常會參與這類會議。
另一次,投訴人指總經理等決定更換電腦系統,並請來一名常由他接待及商討的電腦公司代表,不過,投訴人稱他再次被排在會議外,他又得悉,總經理已向電腦公司的代表提出,為新人安排培訓使用系統,投訴人覺得十分受辱。
投訴人又指,新人的侄兒也獲車行聘用,而那侄兒又告訴其他同事,上述女新人獲聘是為了接手投訴人的工作,其他同事更亦問投訴是否真有其事。此外,他指總經理數次將與他工作有關的文件交給新人,他覺得對方是故意讓他難堪。
他又指,在每星期的經理會議上,總經理當面讓投訴人把會計工作轉交給新人,並讓其他同事有問題時找新人查詢,令投訴人覺得受鄙視。
投訴人又稱,他感到被排斥,因為辦公室高層說中文,但他不懂中文。
他於投訴中稱,當他提出一些對新人及公司的關注後,他便遭解僱。
針對投訴人的指控,車行總經理則反駁,他獲車行聘用為總經理的目的是重組架構,提高銷量和減少開支。經過評估後,他發現車行的財務部門,相對業界標準為人手過剩。
總經理又指,他又發現投訴人的工資是車行最大的單項開支,因此在2014年6月,車行東主以經濟理由決定解僱投訴人,但他向東主提出,工作始終需要人做而將解僱決定延遲,東主並給他一封沒有日期的解僱信。
總經理否認對女新人特別優待,但承認聘請她是為了未來讓她負責投訴人的部分工作。不過,他否認他們一起說中文而去排擠A先生,因為女新人說國語,而他則說廣東話,亦不存在他們對話將非中文人士排除在外的情況。
總經理又說,2015年1月16日,投訴人突然發難,數落他對某些員工特別好和聘請不能勝任管理代理商工作的人。他自這事件後認為他不能再信任投訴人或不能與他合作,因此將解僱信填上日期2015年1月19日。他也否認,投訴人遭解僱與其種族或膚色有關。
審裁處否決車行一方要求駁回投訴的申請,但強調這並不代表投訴人日後有較佳機會勝訴。
審裁處鼓勵雙方進行調解,以解決他們之間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