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性侵案被告﹕無想過不入罪
【明報專訊】已婚的士司機藉詞「消災解劫」做「黃道十二宮」法事,被控多次侵犯情婦的兩名未成年女兒,案件昨續審。控方質疑被告與警方會面時,避談他以「解劫」為由要求事主與他性交,又稱他是「擠牙膏式答問題」,絕口不提會令自己入罪的資料。被告表示﹕「無諗過自己會唔入罪」,法官則提醒陪審團﹕「唔好將呢句當魖銗L意思。」
指Y稱「忍唔住」始性交
被控強姦等共16罪的被告李國明(50歲)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質疑被告與Y首次發生性行為後,為何向Y稱「其實我]唔琚v,又紏不要模仿其他同學般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被告稱「我都唔知自己講緊咩洁v。他說,由於Y是「女仔」,故一直不想與她發生正式性行為,但其後一次Y稱「忍唔住」,被告才將陽具插入Y下體,他當時對於Y的要求「嚇一跳」,又指Y「唔係一般人想像中咁純情」。
稱「黃道十二宮」無關與事主性交
被告其後解釋,「黃道十二宮」是指因Y的母親做錯事,要向她「問責」,即令被告心絞痛最少12次,跟他與事主發生性行為無關。控方反問「佢做錯,你痛12次,咁咪好蝕底?」被告稱,「因為佢而令到我心痛」,又指不知道有沒有遺傳其父的心臟病。
控方提到被告涉非禮另一事主X、即Y的胞妹,被告否認曾與X濕吻,案發時他打算與X的母親提分手,一時感觸才在廚房緊抱X及吻其面頰一下,兩人「不嬲有呢灠囮@」。控方質疑如當天被告沒有異常舉動,為何X會向其母投訴,被告稱X小時候曾被父親非禮,故可能覺得不舒服。聆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2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