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遇搜查電子器材時有權拒絕透露社交媒體密碼
【明報專訊】旅客入境加國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的人員有權搜查旅客的手機和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但邊境人員只能要求旅客供出設備的解鎖密碼,而旅客可拒絕透露社交媒體等帳戶的密碼。
根據加拿大私隱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的概況介紹,邊境服務局的人員有「廣泛的權力」,在任何海陸空入境口岸,截停和搜查旅客,並檢查他們的行李和其他隨身物品。任何人到達入境口岸,私隱等憲章賦予的權利,都會因國家主權、移民監控和民眾安全等名義限制。
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透過《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Request)取得邊境服務局一份2015年6月的中期行為準則,闡述邊境服務局在口岸檢查電子器材的權力。邊境服務局日前已證實這份準則仍然有效。
準則列明,對電子器材搜查的目標包括商品的電子發票和有關商品來源地的資訊,以揭露不同種類的資訊,包括旅客身分、違禁走私和入口淫褻及宣傳仇恨物品的行為。
邊境人員在檢查電子設備前,將關掉手機的無線及互聯網連接,即設定為飛行模式,避免手機連接到遙控的清洗內容軟件,同時不再下載任何新檔案。邊境人員只能搜查存在電子設備的檔案,包括相片和已下載的電郵;即使電郵已下載,但仍未開啟,當局也不能讀取。準則沒有列明,當局會否複製所有檔案,和存放檔案的地點和時限。
除非手機以指模等生物特徵識別保護,邊境人員不能要求旅客自行輸入密碼解鎖,避免旅客趁機更改或移動檔案。職員需要求旅客提供密碼,再代為輸入;若發現該電子儀器存有違法行為證據,職員應解除密碼保護設定。邊境人員無權要求旅客供出任何帳戶(包括社交媒體和公司帳戶)或可能存於網上檔案的密碼。
若旅客拒絕提供解鎖密碼,當局可扣留該電子器材作進一步檢查;除非有進一步的指示,邊境人員不應單以旅客拒絕提供密碼為由,即場以妨礙執法的罪名拘捕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