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醫病關係緊張,經常傳出病患或家屬對醫護人員及其家屬暴力相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案例,並強調對類似行為都依法從嚴懲處,以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5個病患對醫護人員及醫護人員家屬行兇致死、成傷而被重判的案例。 在5宗案例中,廣東民眾盧德坤由於對治療效果不滿,在2011年8月16日持菜刀前往廣東東莞長安醫院,砍死為他治療治病的劉姓醫師,且將攔阻他行兇的伊姓醫生砍成重傷。盧嫌被判處死刑,並於今年1月10日執行。 另一名湖南民眾賀正平則因未能全額報銷醫療費,將責任歸咎於最初就診的當地醫院,因此在2016年6月13日找上孔姓院長年僅10歲的兒子,且跟蹤上公車,當場在車上把院長的兒子斬成重傷。事後,賀嫌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此外,山西民眾宋全喜則在醫院急診大廳停放親屬遺體,並私設靈堂祭拜數天,被指嚴重擾亂醫院正常醫療秩序,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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