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鐵縱火案疑犯曾在醫管局精神科求診,自去年起因病情穩定,已再無社康護士跟進其個案,他亦未有接觸社署轄下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有營辦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下稱中心)的社福機構指出,根本不知道醫管局轉介個案的準則,亦無恆常機制就轉介所收的個案作交流,冀政府訂立機制,以有效協助常規病人過渡,重投社區。 醫局轉介個案 無恆常機制交流 醫管局在2015/16年度在精神科門診共收到32,920宗新症,較對上一年度增加4.6%(見表)。局方表示,會轉介需要社康服務的患者到社署轄下的中心,並保持聯繫,個案轉介按協作指引及恆常機制運作,一般而言,若病人精神狀G穩定,會由中心的社工跟進。 社署指出,去年度全港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處理的個案共12,435宗,對象包括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及其家人或照顧者。 病友推介患者始接觸社福機構 48歲的玉霞2003年因為丈夫放棄家庭,受刺激休克暈倒,其後確診躁鬱症並入院治療,出院後每4個月覆診一次,覆診前夕社康護士會作家訪,其後改為定期服藥、半年見醫生一次,中止了社康護士服務。她其後得病友推介,才到社福機構參加活動,以融入社區。她相信,港鐵縱火案的疑犯當時處於無助的環境,病情穩定不代表康復,社區照顧仍然重要。 利民會總幹事馮祥添表示,中心及醫院兩者互不從屬,現時沒恆常機制交流個案,只有定期會議討論區內情G。他指出,不清楚醫院轉介病人到中心的準則,例如早前的港鐵縱火案疑兇,住在柴灣,屬於利民會服務位置,但他們未接過其個案轉介。 香港心理衛生會助理總幹事程志剛表示,現時醫院及中心之間沒有恆常機制定期開會討論共同個案,只會每半年召開一次行政商議的會議。他建議長遠訂立機制及準則,把康復穩定個案轉介社福機構,以便有社康護士陪同參加活動,逐步過渡至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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