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性侵犯中國女留學生的多倫多約克區警隊華裔警員昨日被判16個月監禁。 約克區警隊華裔警員Young Min von Seefried(圖) 兩年前在值勤期間性侵犯一名中國女留學生案件﹐昨日法官宣判被告坐完16個月監後,還有2年假釋守行為期。 34歲的被告Young Min von Seefried 於2015年1月4日凌晨4時在萬錦市活湃路夾Yorktech Drive一帶執勤時,截停檢查一部車身顏色與登記不符高檔平治房車時,以懷疑男司機和車內唯一女乘客有性交易、醉酒以及其他問題為由﹐把女乘客帶回自己警車內﹐進行性侵犯。受害人是一名來自中國的交換生。 案發當日﹐安省特別調查組(Sepcial Investigations Unit﹐SIU )接到約克區警隊關於警員Young Min von Seefried 捲入性犯罪的投訴報告﹐立案展開調查。2015年6月﹐SIU指控Young Min von Seefried一項性侵犯罪﹐暫停其警察工作﹐但保留薪水。 根據「警察服務條例」(the Police Services Act)﹐即使是警察總長,都不能停止發薪給接受調查的警員,直至被調查警員被定罪,獲法官判監。警察長喬利夫昨日宣布停止發薪給撤銷職務的被告。約克區警察工會現正與警隊商討,如何處理被告的前途問題。 服刑16個月後,被告將會被假釋,假釋期是24個月,他個人的犯罪資料會留在性罪犯登記庫10年。他亦不准持有武器。 被告於2006年5月加入約克區警隊,被派往第5分局任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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