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官昨繼續引導陪審團,並逐一讀出所有控方證人證供。法官退庭前表示,仍需約半小時才可完成案件總結,之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預料最快今天會有裁決。 裝修未跟足曾太 官﹕複式難全改 法官陳慶偉複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證供時稱,何是因雄濤廣播股東鄭經翰轉介,而同意為曾蔭權的深圳大宅做設計工程,並收取35萬元設計費。何指設計是為曾氏夫婦度身設計,但認為用料不算豪華,又指該大宅原為會所,環境不衛生,若不重新裝修根本難以租出。陳官提到,曾太當時曾為單位的裝修工程提出不少改動,但東海花園方面不是全部跟從。陳官其後突然問陪審員有沒有住過複式單位經驗,指不是所有原設計均可移除改動,因牽涉安全問題。 至於東亞銀行職員證供,陳官指他們記不起於2010年7月16日為李國寶提取現金,以及為曾太處理現金存款過程,強調其證供中所述僅是一般處理時情G。 提到發牌程序嚴謹 非特首一人決定 陳官又提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常任秘書長謝曼怡的證供,指當局審批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時,須經嚴格審批程序,而當時廣管局、商經局及行政會議均一致同意向包括雄濤廣播在內的3名申請者批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公眾亦支持有關做法。陳官指根據辯方說法,雄濤的申請並非由特首一人作決定,而有關申請順利通過相關審批過程,故雄濤根本無必要賄賂曾蔭權。 指曾在電台解釋租務 非經盤問應予較低比重 陳官總結特首辦前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的證供時則提到,特首辦會向政策局或部門建議提名授勳人選,至於部門會就有關建議給予多大比重,則視乎特首辦對該提名有何說法。陳官又特別提到,行政署長麥綺明表示,如公務員發現可能出現,或看似會有利益衝突的情G,亦須向上級匯報。對於辯方早前陳辭時指曾蔭權曾就租務事宜透過電台解釋,陳官再次提醒陪審團,由於相關解釋並非在宣誓下說出,亦沒經過盤問,指示陪審員應給予較低的比重。 【案件編號:HCCC484/15】 (曾蔭權案•審訊第27天) 明報記者 黃文雋 梁嘉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