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尼辟10日加新社電)灰狗巴士斬頭案被告李偉光(Vince Li)周五獲准完全開釋﹐他不用遵守懲誡規則﹐也不受監管。
法庭多年前裁定﹐李偉光斬下鄰座乘客的頭顱、吃屍肉﹐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緬尼托巴省刑事檢討委員會周五准許現名貝克(Will Baker)的李偉光完全開釋﹐他在9年前犯案﹐殺死同車乘客。
貝克確診精神分裂症﹐他在2008年搭乘灰狗巴士﹐在車上斬死乘客麥克萊恩(Tim McLean)。麥克萊恩在嘉年華會任職﹐他完全不認識貝克。
緬尼托巴省刑事檢討委員會認為﹐手上證據未能確定貝克構成公眾安全一大威脅。
他原本在精神病院設防區收押﹐刑事檢討委員會每年檢討他的案件﹐都有批准他更大自由度﹐初時准許他在醫院範圍內走動﹐由專人陪同。
貝克的醫生說﹐他是模範病人﹐他在被捕後、在醫院關押期間服藥﹐藥效良好﹐明白自己必須服藥抗病。
去年11月起﹐貝克在溫尼辟柏文單獨居住﹐但仍受監視﹐確保他服藥。他的律師在周一要求刑事檢討委員會批准他完全開釋﹐重獲自由。
麥克萊恩的母親迪德利(Carol de Delley)強烈反對貝克重獲自由﹐堅稱沒有保證﹐確保他繼續服藥。她周五透過臉書網頁﹐表明不願置評。迪德利說﹕「我沒話可說。」
保守黨國會議員貝贊(James Bezan)也反對釋放貝克﹐他在本周稍早時說﹐釋放貝克﹐等於侮辱麥克萊恩的母親迪德利和其他親屬。
貝克的醫生韋爾德曼(Jeffrey Waldman)指出﹐貝克打算在外釋後探望中國故鄉。但未來兩到三年期間﹐他會在溫尼辟居住。貝克已向專上學院培訓計劃報名﹐在輪候名額﹐也有計劃在溫尼辟找工作。
案發時﹐貝克坐在22歲麥克萊恩身旁﹐年輕人向貝克微笑問好。貝克指他聽見神的聲音﹐那個聲音指示他殺死麥克萊恩﹐否則「立即沒命」。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1999年裁定﹐申請人對公眾安全不構成大威脅﹐刑事檢討委員會必須批准完全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