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士官上摩鐵 一睡牀一睡地板仍判賠15萬
【明報專訊】已婚徐姓士官,與同袍女士官出遊,看電影、上摩鐵,徐妻憤而提告。徐男辯稱當時是因颱風夜才去投宿汽車旅館,且一人睡牀上、一人睡地板,並未發生性關係。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雖不能證明通姦,但已對其婚姻造成重大衝擊,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
徐妻供述,與丈夫結婚4年,女士官明知對方是有婦之夫,卻相約至汽車旅館過夜,且兩人均為現役軍人,卻屢次假借軍中勤務繁忙在外幽會,破壞她的婚姻生活。
且兩人上摩鐵後,女士官於前年8月間還傳簡訊給徐妻,自承:「本人跟妳老公做出越矩事宜,造成破壞家庭和諧,在此深深道歉,並保證與妳老公不再有任何曖昧情事以及任何親密接觸發生」、「我要怎麼做,才能平復妳的心情」。
事情鬧開後,徐男在軍中的自白書提及:「有一颱風天,邀女士官看電影,當天去汽車旅館過夜,兩人一人睡牀上、一人睡地板,兩人並未發生性關係。」而女士官的自白書也大致與徐男相同。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徐男與女士官為軍中同袍,平時互傳曖昧簡訊,還一同在汽車旅館過夜,雖不能證明通姦,但兩人所為確實已破壞徐妻家庭的幸福圓滿,使被害人深受打擊,造成心理嚴重傷害,判決兩人連帶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