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輪胎廠緊鄰住宅區 火災後禁原址重建
【明報專訊】桃園中壢的泰豐輪胎廠17日發生火警,大火造成周邊黑煙粉塵,引發外界關注。桃園市長鄭文燦18日表示,由於輪胎廠倉庫太接近住宅區,化學工廠依規定需距離民宅10公尺,市府將訂定輪胎廠規範,禁止原址重建。鄭文燦也說,由於輪胎廠已申請都市計劃變更,已有觀音區新址,最好是能夠遷廠。
釀嚴重空污 只罰100萬
鄭文燦18日下午在立法院說明鐵路地下化計劃,會後答覆泰豐案時做以上表示。
他說,由於大火鄰街社區疏散近300人,造成居民重大損失,市府法務局已成立求償協商小組,盼能和泰豐輪胎協商求償金額;雖然泰豐過去公安紀錄還算良好,但不論過去,現在出事就要負起責任,要求泰豐輪胎要道歉。
被問及空污罰款只罰100萬元是否太少?鄭文燦表示,《空污法》罰款上限就是100萬元,但可以連續處罰,若要提高得再請立法院修法。
觀音取得土地 要求遷廠
針對鄭文燦不同意泰豐原地重建,市府都發局表示,泰豐在觀音大潭一帶已取得11公頃土地,目前廠房在消防安檢階段,最快2月中可核發使照。
這次火災的泰豐中壢廠位在中壢市中心,距台鐵中壢車站僅數百公尺,在1960年時取得土地,總面積約5.8萬坪,當時每坪取得成本僅230元,分成2處。
其中一處即目前中壢家樂福賣場周邊,總面積約3.7萬坪,1999年變更為工商綜合區,2001年再出售4400坪給外商TESCO公司,後轉賣給家樂福。
另一處2萬多坪土地,在1995年依「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劃」,變更為住宅區,「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劃」總面積為21餘公頃,分A、B二期開發,泰豐廠區屬B期,重劃面積有8公頃多,但細部計劃目前尚未完成,且須等市都委會審議過關,才能一併發布實施。
最快2月中旬 核發使照
都發局說,泰豐去年在觀音大潭找到一塊11公頃土地,並進行廠房興建,目前廠房已接近完工,進入消防安檢階段,最快2月中旬可核發使照,會要求泰豐盡速遷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