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處方類固醇 馮宜亮7項失德成立
【明報專訊】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被指於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5日間,涉不當混合處方兩種類固醇等共9項專業失德,醫委會昨裁定馮宜亮其中7項專業失德成立,並押後至今午判刑。
治療後男嬰嘴唇發藍暈眩
根據早前案情透露,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於上述期間,治療一名10個月大、有咳嗽及輕微發燒症狀的男嬰,男嬰在接受類固醇噴霧治療後,嘴唇曾發藍及感暈眩。
判辭指出,馮宜亮早前作供時,稱對事件「零記憶」,故其證供是靠翻查自己寫下的醫療紀錄推斷所得。判辭引述辯方專家證人指出,從馮的醫療紀錄中,無證據顯示該嬰兒有急性毛細支氣管炎(Acute bronchiolitis)的臨牀病徵,如呼吸急速等,所以專家證人指出,馮在處方類固醇Allersan以及Flixotide並沒有病理基礎。
判辭指出,根據醫療紀錄所指的病人臨牀病徵及馮向病人發出的收據,均顯示病人當時患上支氣管炎(bronchitis),而處方上述兩種類固醇並不合適,委員會裁定馮宜亮不當混合處方兩種類固醇等共4項專業失德成立。
醫委會今午判刑
同時,委員會指馮宜亮在處方上述兩種藥物時,未有知會病人該兩種藥物含有高劑量類固醇,委員會亦指馮在沒有醫學基礎下使用抗生素Zimax,以及在處方類固醇後未有密切監察病人情况,裁定另外3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午將處理辯方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