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考慮提高農地物業稅
都會局報告﹕非農民炒地建大宅
【明報專訊】卑詩省政府將考慮提高農地物業稅稅率,省府表示已接獲溫哥華都會局(Metro Vancouver)對提高農地物業稅的報告,報告建議取消允許非農民一年只付最低400元農地物業稅的規定,以打擊非農民購買農地炒賣的投機活動。
《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有關農地炒賣的調查報道發現,一些外國及本地的買家買大溫附近的農地,在農地上興建氣派大宅,他們的大房屋卻只需付農地極低的物業稅,與農地低稅率的設計是為了鼓勵農民發展農業用途不符。
報道指出,溫哥華都會局已完成報告,要求政府取消未種植農作物或未養家畜的農地主人,適用低物業稅的好處。省府回應表示正在考慮。
省社區、體育及文化發展廳長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的發言人證實,省府已收到報告,省府將仔細評估報告及建議的可行性。
溫哥華都會局對修改農地物業稅的報告於9月提出,主要是針對未作農業生產的農場進行稅制改革。改革內容包括提高物業估價、改變稅務豁免規定、增加農場能夠豁免繳稅的生產數量、省府應對在農業用地(Agricultural Land Reserve)內興建的房屋大小作出限制。
報告指出,大溫農地特別受到非農地使用的威脅,都會局人員經過3年調查才完成該項報告。
《環球郵報》分析農地買賣指出,從去年8月至今年7月,大溫超過200萬元以上的農地轉手達122宗,這些農地的買家有73人並非務農,比例達到60%。這些農地交易總值達4.49億元,但需課稅的總值只有5200萬元,比1/10略多。根據省府的規定,農地的價值是根據土壤多好而制定,不是投資者實際付多少金額購買,結果是有些人投資數百萬元取得土地並興建大房屋,但一年只需要付低至400元的物業稅。
報告說,很多農業用地內的土地並非用在務農,而是作為其他用途,包括作為住宅用途,屬於非農業用途的農地比例高達48%。
報告指出,當農地物業稅低稅率的政策對非農業的住宅及商業用途提供了稅務優惠時,即產生稅務不公的問題。
報告的具體建議包括,取消農地物業可以得到學校稅50%豁免的規定,以及增加農場每年耕種的收入要求。報告亦對農地上的住宅面積不斷增加表示關切。
列治文市長馬保定即曾寫信給省農業土地委員會(Agricultural Land Commission),要求省府制定限制農地上建築物大小的政策。
他在信中提到,在2010年時,在農地上興建房屋的平均面積為7,300呎,而現在很多房屋興建面積高達24,000呎,而最近列市才拒絕另一間在農地上欲興建41,000呎大房屋的建築許可申請。
馬保定要求省府限制農地上房屋大小並限制興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