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商人涉逼其新移民女友的兒子飲尿、拍打其下體10多次及向其臉吐口水,商人否認4項故意襲擊等罪,昨自辯時稱與男童關係良好,「有時叫我做爸爸」,質疑其母因擔心被揭發虐兒及不滿他未有給予生活費而「屈我」。 指女友金錢未滿足暴躁 41歲男商人被控故意襲擊、虐待及忽略兒童共4罪,案件昨續審。被告自辯時否認曾襲擊男童,並稱若男童所言屬實,被告去年4月12日大力拍打其下體10多次的話,其下體應折斷,不可能隨即與被告到籃球場打球。他指男童去年曾提及遭母親用碗擊傷左膝,傷口需縫7至8針,亦曾獨留男童在家及叫他獨自從深圳來港。被告質疑男童母親擔心被揭發虐兒,故教唆男童誣告他,並形容遭人誣告感覺「好難受」。 被告已跟男童母親分手,他表示男童母親曾多次向他索取每月生活費,並要求他送男童到外國讀書,又嫌她現居的屯門寶田h「太cheap」,要求被告帶她到銅鑼灣等地區吃自助餐。他有滿足部分要求,男童母親仍不滿並變得脾氣暴躁。 控方昨傳召男童母親作供,盤問時她稱「傾閒計」時與被告談及結婚後每月有多少生活費及送其子到澳洲讀書,但她否認曾教唆其子誣衊被告。 辯方指若男童遭被告襲擊,其母卻沒報警及帶他求醫,做法相當奇怪,並質疑男童有關3次遭被告襲擊的證供不清晰,認為說法有多個疑點。案件押後至月底判決。 【案件編號:FLCC3401/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