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DBC數碼電台申請提早交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昨獲行會批准,牌照至本周六終止;該台本年度牌費金額按比例調整為75.8萬元。DBC行政總裁羅燦表示正與其他傳媒機構商討合作,至明年中再決定公司及餘下10多名同事去向。 羅燦:公司最少運作至明年中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通訊管理局認為DBC除須繳付牌費外,並無尚未履行的義務及責任,行會因此批准終止其牌照,周六生效。行會同時批准修訂該台在2016至17年度的牌費,按收回成本原則,即收回通訊辦在管理牌照時的成本及開支,由今年8月15日新牌照年度開始至10月14日的修訂牌照屆滿日為止,DBC須付75.8萬元牌費。發言人補充,政府正檢討本地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未來路向。 羅燦稱,交牌後公司不會立即結束,正與其他傳媒機構商討合作,若成事,餘下10多名同事將協助處理合作項目,待租約明年中完結,再決定公司及同事去向,暫未有長遠計劃。至於政府按比例調整牌費,羅燦認為合理。 行會於2011年3月批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予3間私營機構,包括鳳凰優悅、DBC及新城電台,將全數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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