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共涉3項暴動罪的5名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提堂。其中兩名被告透過律師初步表示不認罪,但因另外3名被告正等待法援申請審批,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提訊。控方表示暫無意與其他案件合併,開審時會傳召26名證人,全為警員。 控方將傳召26警 5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楊子軒(18歲)、次被告羅浩彥(20 歲)、第三被告陳紹鈞(47歲)、第四被告孫君和(27歲)和第五被告連潤發(26歲)。代表首及次被告的律師表示,兩人初步表示不認罪,亦不會爭議身分及供辭的自願性;第三被告初步已獲法援,只欠支付分擔費;而第四和第五被告則仍在申請法援。 控方表示將傳召26名警員為證人,包括在防線要求群眾離開的警員、負責拘捕的警員和現場拍攝的警員等,因案情簡短,預計1天便可完成,又透露第五被告在警誡供辭中有招認,屆時將爭議供辭的自願性。 【案件編號:DCCC8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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