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貿易公司董事涉嫌以一瓶Chanel No5香水,賄賂匯豐銀行職員,以替公司開立銀行戶口,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原定昨由被告答辯,惟被告對認罪與否遲疑不決,裁判官遂押後至明天(26日)再提堂,茬Q告考慮清楚。 被告陳正喜(44歲)為內地居民,其代表在庭上表示,被告會認罪,惟傳譯主任讀出控罪時,被告沒回答認罪與否,解釋稱「我當時是出於貪心想交個朋友,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再問他是否認罪,被告表示「由法庭判斷」。案件其後兩度押後,被告仍未能回答會否認罪,裁判官考慮片刻後稱「明白認罪與否是很難的決定」,遂將被告還押再訊,並囑咐他要仔細考慮。 根據控罪,被告在今年7月12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匯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瓶香水噴霧,以作為恩斯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開戶的報酬。 廉政公署早前的新聞稿顯示,被告為恩斯克控股的唯一董事兼股東,該香水是價值1350元Chanel No5,當時職員立即拒絕被告要求,並向銀行管理層匯報事件。 【案件編號:KCCC3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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