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九龍城福佬村道一唐樓單位業主,移居加拿大後將單位丟空,去年業主女兒突然發現單位正在裝修,揭發有人假扮業主補領屋契,並授權「契仔」賣樓。收款5萬元以協助假業主賣樓的「契仔」,早前改答辯認罪,昨被判監4年半。 收5萬報酬 求情稱貪心犯案 任職清潔工的被告鄧耀昌(34歲)早前承認1項串謀詐騙及7項洗黑錢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貪心犯案,他並無參與補契,在案中只是「先頭部隊」;被告實收5萬元,惟已全部花光,無力賠償,希望向真業主和買家致歉。法官姚勳智判刑時稱,本案經精心策劃,事主損失達600萬元,案情非常嚴重;被告雖然被指使行事,但其角色非常重要,判被告監禁4年半。 買家仍居涉案單位 據了解,向假業主買入單位的買家現時仍居於涉案唐樓單位。記者向到庭聽審的真正業主女兒查詢,惟她表示不方便回應。 控方案情指出,真正業主杜紹昌於1968年購入涉案唐樓單位連天台,1998年杜舉家移民加拿大後單位一直丟空。2000年杜紹昌的女兒回流香港,她於前年4月發現單位正裝修,向父親求證知悉並無出售單位,於是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2013年有人假扮杜紹昌向律師樓訛稱遺失樓契,並以假文件「證明」自己是業主,委託律師為他補領樓契。其後「假杜紹昌」與鄧耀昌到另一律師樓簽署授權書,授權「契仔」鄧耀昌出售單位,其後鄧委託地產代理,以600萬元出售單位。 【案件編號:DCCC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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