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在上月實施向在大溫置業的外國買家加徵15%物業轉讓稅,政府有可能因實施這項俗稱外國買家稅而要面對一宗集體訴訟,但省長簡蕙芝(Christy Clark)回應,這稅制是其有法律基礎。 簡蕙芝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外國買家稅有其堅實的法律基礎,經得起法律挑戰,省府亦作好準備,所得的法律意見均指政府有穩固的理據。 當省府在7月公布,將在8月實施外國買家稅時,有居住在卑詩的外國人和地產業界人士要求部分情況可獲豁免,但簡蕙芝的政府多次拒絕。她指大部分的選民支持這稅項,她又說:「外國買家稅的構思是,我們以卑詩省民為先。」 不過,一名來自中國的女子李婧(Jing Li,譯音)日前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針對外國買家稅的集體訴訟申請。李氏的代表律師布拉西爾(Luciana Brasil)說,外國買家因其外國公民的身分而遭歧視,亦違背加拿大於一些國際協議中的承諾,包括對待外國人要如對待本國公民一樣的承諾。 李婧現居於本那比,她於今年7月簽訂一份買賣合約,打算以58萬多元購買蘭里一個單位,她稱已付近5.6萬元訂金,但在物業成交前,政府實施外國買家稅,這使她需要額外8.3萬多元才可完成交易,但她卻沒有這筆錢,因而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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