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0日加新社電)杜魯多的聯邦自由黨在去年贏得大選後﹐40多名政治職員要搬到渥太華辦公室﹐納稅人為此付鈔110萬元。
這筆開銷包括總理辦公室5名職員的搬遷費22萬餘元﹐其中一人有差不多127,000元的「搬遷費」。
總理的YouTube網絡上載視頻﹐有設計、製作、編輯費﹐納稅人又掏腰包27,000元。
反對黨在議程查詢這筆開銷﹐政府回應﹐披露上述數字。
保守黨國會議員考爾金斯(Blaine Calkins)說﹐自由黨認為它享有特權﹐這些搬遷費是另一個明證。
但杜魯多說﹐自由黨調動人手﹐耗資搬遷費﹐遵循了所有規例﹐而那些規例是前保守黨政府在2008年制訂。
杜魯多周二在紐約聯合國大會上首次演說後﹐在記者會上說﹕「那些規則不是我們制訂的﹐我們只是遵循。」
政治職員可獲多少搬遷津貼﹐由各部長酌情處理。符合規例的開支包括﹕運送車輛、家庭用具﹔臨時住所﹔餐飲﹔另覓居所﹐有額外開銷﹔辭退現有職位相關開支。
政府詳列各個部長辦公室政治職員的搬遷費﹐但沒有點名相關職員。
總理辦公室政治職員耗資最大筆搬遷費﹐其他較大花費包括﹕
•科學與創新部長貝恩斯(Navdeep Bains)辦公室﹐兩名職員的搬遷費超過15萬元﹔
•外交部長狄安(Stephane Dion)辦公室﹐9名職員搬遷﹐花費超過146,000元﹔
•環境部長麥克納(Catherine McKenna)辦公室﹐為4名職員花費超過116,000元﹔
•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辦公室﹐6名職員搬遷﹐有差不多114,000元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