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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涉逾百次 威嚇裸照上網 巴士迷認狎13歲巴士迷

【明報專訊】兩名相差3歲的巴士迷,7年前透過網上認識,兩人不時聚首,至2011年,當時16歲的巴迷在家中撫摸13歲的巴迷下體,並拍下裸照,至前年因對方不回覆其短訊,更威脅會將裸照上載互聯網,事主向護苗基金求助。現已22歲、任職新巴站長的青年昨承認非禮、刑事恐嚇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5罪。

辯方求情稱,被告張汝杰(22歲)犯案時僅16歲,與案發時13歲的事主同為家中獨子,對性感困惑,希望探索自己的性取向。辯方又稱,被告被捕後已不止一次向事主道歉,事主亦已原諒被告,二人至今仍是朋友。辯方又稱,被告藏有的18張裸照和17段影片,大都是在事主洗澡和預備洗澡時拍下,全部被評定為第一級兒童色情物品,嚴重程度較低。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勞教中心、心理、精神報告,以及事主的創傷報告再判刑,又明言考慮判監,被告還押。

社交網站認識 拍洗澡裸照

根據案情,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於2009年透過社交網站認識當時12歲的事主,同為巴士迷的二人成為密友,並不時在他家中相聚。被告承認在2011年尾至2014年4月,曾在家中撫摸事主下體超過100次,以手提電話拍下事主裸照,並儲存在電腦中,共有約200張相片和100段影片,全為事主下體的特寫。被告又稱他將裸照傳送給事主,只是為了威嚇他,他從未發布這些裸照。

【案件編號:DCCC6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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