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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為提升司機服務及處理乘客投訴,「推動的士發展聯會」將於10輛的士安裝影音錄像系統,拍攝車廂內情G。這批的士車內會貼出告示(圖中黃色貼紙)提醒乘客。聯會指不願被攝錄的市民可選擇不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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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稱助釐清投訴 的士試裝機攝乘客

【明報專訊】聲稱代表全港三分之一的士的「推動的士發展聯會」(下稱聯會),在旗下的士車廂試驗安裝攝錄及錄音系統,稱冀改善服務及釐清投訴性質,下周將在10輛的士試行,不願被攝的市民可選擇不登車。私隱專員建議聯會考慮是否有其他較不侵犯私穩的可行方案。

「不願被攝可不登車」

聯會指目前已有兩輛的士安裝上述攝錄系統,下周將擴至10輛,為期至少一個月,以測試成效。相關的士會展示印有中英文字樣的攝錄系統標誌,司機亦會口頭通知登車乘客正被攝錄。聯會暫負責該10輛的士的安裝費用,並希望一年內可於2000輛的士安裝,長遠冀推廣至全港。

聯會發言人陳民強認為措施有警惕作用,若發生糾紛,可解決無證無據的問題,若市民登車時不願被攝錄,可轉乘另一輛。他指拍得片段初部只會保留兩日並會加密,正與廠方探討能否將記憶時間延至30日,強調會考慮如何減低對乘客的影響。聯會另一成員黃羽庭指加密內容須由聯會最少3人開會同意才能交出,司機不能提取片段。

私隱專員促另覓較不侵私隱方法

私隱專員黃繼兒說,聯會曾就安裝計劃與公署聯絡及查詢,但公署作為調查機構,不會就個別個案提供法律意見或支持有關做法。黃說,在車內安裝攝錄裝置拍攝乘客影像,並儲存拍攝錄音片段,以用作識別其身分,屬於收集「個人資料」,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故須於公眾利益與保障乘客的個人資料之間取得平衡,並考慮是否有其他較不侵犯私隱的可行方案。

運輸署表示安裝車內攝錄機或涉及乘客私隱,故安裝時須符合相關法例及參考公署指引,而安裝與否是的士車主的個人決定,政府未有計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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