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圖)被指前年7月在立法會用杯擲向特首梁振英,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黃毓民昨繼續結案陳辭。他質疑梁振英與其私人保安主任利子津「串供」,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考慮在案件完結後報警,「睇巀給豱戚矕惟埢S首」。 黃毓民結案陳辭時重提梁振英與利子津口供相似之處,包括梁口供提到「向我展示示威標語」,而利的口供描述同一情節時卻寫成「向展示示威標語」。黃毓民質疑利子津的口供是抄襲梁振英的口供,但遺漏了「特首」兩字,諷刺利「抄功課都小學雞水平」。 黃毓民斥梁振英與保安主任「串供」,考慮以私人傳票控告他們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監都有得你坐」,寄語二人「做人最緊要正直,你係講大話鴾H,遲早露出馬腳」,其後又稱考慮在案件完結後就此事報警。 指有人操盤羅織構陷 黃質疑,於此案主動報警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案發時正低頭用手機,並無注視會議廳的情G,黃定光堅稱記得案情,但對當日有否發言等其他事卻多次表示「印象模糊」,黃毓民質疑其證供並非他的個人記憶,而是由他人提供。 黃毓民又指黃定光與梁振英關係密切,質疑他由報警到錄口供都有人「操盤」,是對他「羅織構陷」,在其盤問下才「露出馬腳」。聆訊今續,黃毓民預計可完成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ESCC2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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