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道火燒遊覽車釀26死,火災鑑定報告出爐,確定起火點在駕駛艙,檢警消幾乎排除電線走火,但因全車罹難無生還者,僅能靠片段拼湊案情,桃檢將於近期偵結,根據相關證據,預期將把司機蘇明成列殺人罪被告,最後以不起訴結案,蘇的家屬恐拿不到其意外險200萬元理賠金。 由鉅龍旅行社承接的遼寧24人旅遊團,7月19日結束8天7夜環台之旅,搭乘玫瑰石通運遊覽車準備返鄉,卻在國道2號西向2.8公里處發生火燒車的意外,造成了24名陸客、以及台籍遊覽車駕駛蘇明成、導遊鄭焜文共26人全數都罹難,其中8具焦屍堆疊在右後門逃不出,慘不忍睹。 經過連日調查與相關卷證送驗,火災鑑定報告確定起火點就是在駕駛艙,但因鑑識人員沒有發現電線短路走火特有的熔珠現象,幾乎排除電線走火釀禍的可能,加上駕駛座旁走道和階梯都採集到汽油,幾乎已定調為人為因素。 根據司機蘇明成體內酒精成分飆高、走道有汽油潑濺痕、車內共有5瓶92無鉛汽油,以及蘇明成生前曾向友人抱怨性侵官司纏身恐有5年不見天日等跡象,全案朝蘇灌醉自己、再以汽油縱火釀禍。 辦案人員坦言,全車無一生還,車內也無留下監視影像,僅能透過片段資訊盡全力拼湊出案情,無法百分之百還原,但證據和屍體會說話,論證一定有憑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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